关于征集“新疆志愿服务”标识(LOGO)的启事

2020年11月06日 11:03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新疆志愿服务”标识(LOGO)设计。现将征集方案制定如下:

  一、征集目的

  统一规范志愿服务标识(LOGO),彰显新疆志愿服务文化内涵,加大我区志愿服务建设力度,提高志愿服务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聚集放大正能量,促进民族团结,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征集内容

  “新疆志愿服务”标识(LOGO)设计稿和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与标识(LOGO)设计紧密对应、相互映衬、完整统一,根据新疆志愿服务的特点、性质、定位,精确阐释标识(LOGO)设计理念、内涵,字数应控制在200字以内。

  中文:新疆志愿服务

  三、征集要求

  1.应征参选作品要包括标识设计图稿、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两部分。

  2.参选作品要充分体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新疆各族人民爱岗敬业、助人为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3.应征作品要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能够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四、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2日截至。

  五、投稿方式

  方式一:稿件邮寄

  电脑、手绘作品均可,作品尺幅为A4标准大小,作品彩色两份。电脑稿件须A4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或者光盘(高质量BMP格式文件)。在信封上注明“新疆志愿服务标识(LOGO)征集稿件”字样。

  方式二:电子邮箱

  通过邮件投递的作品,要以RGB色彩和BMP格式提交,作品须大于3M。投稿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创意文案说明作为邮件内容,以高质量电子文件作为附件。邮件主题为“新疆志愿服务标识(LOGO)征集稿件”。

  六、评审办法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初次评选,选择10个符合志愿服务特点、贴合志愿服务精神的标识(LOGO),进入本次评选终审。

  终审阶段分为网络评选和专家评选两个阶段,两次评选按照分数2:3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最终结果将在2020年12月5日左右揭晓,并予以公示。

  (一)网络评选

  通过微信平台及其他网络媒体,对初选10个标识(LOGO)进行网络投票,该项分值占最终成绩的40%。

  (二)专家评选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员对入选作品进行评选,该项分值占最终成绩的60%。

  七、奖励办法

  1.入围奖。对进入终审环节的10件作品,设立“新疆志愿服务”标识入围奖,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现金1000元。

  2.最优奖。对最终被确定为“新疆志愿服务”标识(LOGO)作品,设立最优奖,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现金10000元。

  八、征集声明

  1.提交设计作品均未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2.选中的设计作品,在按照奖励办法支付报酬后,征集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概不退回。

  4.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所有。

  稿件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257号“新疆志愿服务”标识征集办公室

  邮 编:830000 电子邮箱:xjxmtzx001@163.com   

  联系人:谢燕  

  联系电话:0991-2336743 13579951226

[责任编辑:王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