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生命力在于传播“真善美”

2018年10月23日 18:37   来源:新疆日报

  摘要: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因其技术优势获得了强大的传播力和传播效果,但在传播过程中出现虚假新闻、宣扬低俗暴力等乱象,伤害了社会价值观、公众利益乃至国家利益。在法律监管和公众选择之下,新媒体传播的生命力在于内容与导向的“真善美”,新媒体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舆论场社会责任。

  关键词:新媒体;监管;真善美

  正文:互联网时代,新兴媒体以其强大的技术支撑和交互式非线性传播特征,迅速改变了大众传播的既有范式,对公众价值观形成巨大影响,价值核心由社会本位向个体本位变迁、价值取向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变迁、价值目标由理想化向功利化变迁。而传播内容的“新奇特”并不能给新媒体带来长足发展的动力,新媒体的生命力在于传播“真善美”。

  新媒体传播在活力四射中乱象纷呈

  新媒体自产生以来就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并在此基础上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媒体活力,在舆论场中雄霸天下。

  新媒体传播的技术支撑强大。随着移动通讯网络环境的不断完善以及智能手机的进一步普及,手机传播的便利性和即时性使得新媒体拥有技术上无可替代的优势——任何一个人都具备发布新闻信息的硬件基础。

  新媒体传播的平台巨大。截至2016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手机上网的网民占比达到92.5%,网民上网设备进一步向移动端集中,手机阅读人群日趋庞大,成为新媒体传播的巨大受众群体。

  新媒体传播的影响力巨大。由于新媒体既拥有人际媒体和大众媒体的优点,全个性化的信息可以同时送达数量庞大人群,交互平台的搭建更是激发了受众的参与程度和热情。

  新媒体的诞生有着天然的便捷、低成本优势,人人都可以是记者,都可以拥有发布平台,而随后的生存问题,让新媒体越来越注重吸引眼球,最终目的是“吸金”。因为各种利益需求,新媒体的发展乱象纷呈。2016年被爆出的微信公众号靠机器刷阅读量丑闻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动力是利益驱动,结果是泡沫破裂。

  不择手段的不仅是技术层面,内容才是新媒体乱象的重灾区。据统计分析,在新媒体传播过程中,负面信息传播面积是正面信息的四倍。火爆的微信公众号中,不乏也低俗、欺诈、诽谤、谣言,更充斥着诱导分享、大肆抄袭和垃圾信息。

  新媒体传播内容常有失真。中山大学大数据传播实验室发布的《“两微一端”用户报告》显示,通过对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间微信中被举报次数较多的2000多条疑似谣言文章分析研究发现,占比最高的失实报道类达31.4%。

  新媒体传播内容价值失范。2016年的“罗一笑”事件中,舆情多次反转,从爱心救助到人肉搜索到抨击谴责,演变到最终,人们似乎忘记了这个生病的孩子仍然需要关爱,而是占在道德制高点上狂欢,毫无人文精神。复旦大学副教授朱春阳对此评论:“一个商业力量介入患儿救济的案例,让多少人站上了道德与智慧共耀的制高点?如何让商业力量更好地参与社会救济?这或许才是讨论的关键,可又有多少人关心?如果止于鞭挞,实在是太可惜了。”

  新媒体传播丑恶内容横行。媒体“标题党”行为是当下被舆论吐槽最甚的媒体乱象。一些新闻从业者为了适应网民的碎片化浅阅读方式,在无法回避的内容同质化困境中,为图吸引眼球、拔得头筹,对文章内容断章取义,给出刺激性、庸俗性标题,不少背离文章的初衷和原意,造成公众误解。

  沦陷在“新奇特”的眼球大战,只会让新媒体传播之路越走越窄,追求“真善美”的转播效果才是新媒体的生命力所在。

  新媒体同样要承担舆论场的社会责任

  新媒体的属性依然是媒体,即使在技术手段上实现了传播的突破,打破了这种基于专业资质、专业能力与专业组织所建构的新闻信息传播体系,但在舆论场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依然没有改变。

  新闻信息具有很强的公共信息属性,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公众对特定人物、机构以及事件的价值与事实判断。客观真实的新闻信息能够正人心,虚假的新闻信息则会误导公众甚至引发社会危机。

  新媒体诞生以来,不乏刻意利用网络制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判断的事例,也有制造虚假信息制造市场波动侵害公众利益进而从中牟取不法所得之事,甚至还有罔顾事实真相、故意抹黑政府与国家形象的情况出现。这些教训从反面提醒我们,自由并不意味着放纵。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互联网时代到来,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管理的热情空前高涨,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诉求更加强烈。宣传思想工作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的业务和管理之中,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和互联网追问已经成为重大课题,新媒体尤其需要思考和反思。

  报刊四种理论认为,媒体应“负责介绍和阐明社会的目标和美德”。新媒体也不例外,它依然要肩负为社会服务的社会责任。在互联网上,网民和过去传统媒体时代的受众其实同样在通过传播渠道获得信息、交流思想,在这个过程中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在信息和观点的碰撞中发生变化。因此新媒体同样应该通过高效的信息传播来引导舆论、监督社会、并为社会提供娱乐和公益等服务。

  新媒体所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同样要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科学发展、实干兴邦营造浓厚的氛围,为改革凝聚共识、为发展汇聚力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鼓舞士气、提振信心。

  作为大众传媒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媒体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应该符合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等专业标准,传播和弘扬“真善美”,满足公众的知情需求,尊重法律,维护公共利益,履行公共文化使命,高品味、正能量是必然要求。

  新媒体必须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自律行为,增强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和担当意识,从而确立新媒体的自身的传播公信力和影响力,运用科技带来的信息发布、观点互动等优势,成为群众与政府、群众与媒介、群众与群众等群体间的交流平台,成为党和国家改革过程中可靠的事实依据。

  当下,传统媒体正在和新媒体积极融合,也将赋予新媒体更多的社会责任。

  新媒体传播“真善美”是自身生存需要

  新媒体不断产生,也不断消亡归零。在这个舆论场的起伏中,我们看到,传播“真善美”是新媒体自身生存的需要。

  首先新媒体会面临越来越规范的法律和行业监管要求,社会管理层面不断加强对新媒体乱象的研究和规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显示出国家对新媒体监管与治理的逐步深化,其目的在于实现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新闻信息服务上的“一视同仁”,进而在传播效果上形成合力。换言之,之前新媒体那种无序的狂欢时代宣告结束。

  2017年7月,国家网信办要求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工作,逾期不备案将被查处。今年以来,73家直播平台被依法依规关闭。

  国家网信办在其官网称,一些网络主播为了获得关注,置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于不顾,大肆传播生吞活物、血腥暴力、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内容,污染了网络空间,影响了青少年健康发展。

  新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如果新媒体一味不惜庸俗化来追求刺激性、娱乐性和煽情性,挑拨和误导公众情绪,将迎来最大的生存危机。

  其次,新媒体也将面临公众的选择。虚假新闻没有生命力,价值观扭曲的观点没有生命力,失去公信的新媒体将难以生存,将遭遇受众的“用脚投票”。2017年6月的数据显示,当月全国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有效举报量创月度历史新高,达366.9万件,环比、同比分别增长约17.6%和42.2%,显示广大网民用自己的行动对违法及不良信息“说不”。

  新媒体崛起之时,即使有着便捷性和低门槛准入的优势,有着发展初期的空白地带,但不断深化的监管治理和不断理性的公众选择将为净化新媒体传播环境起到决定性作用,传播“真善美”是新媒体的必由之路。在这一点,传统媒体的发展之路已经给出了规律和经验,经验需要借鉴,规律更需尊重。

  20世纪90年代,都市类媒体的兴起,其生存和发展就很有代表性。商业化市场化运作之下,部分记者的道德底线和职业素养失守,一些媒体开始出现“标题党”“新闻审判”“新闻敲诈”“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乱象,为追求经济利益,博得受众眼球,不惜付出法律、道德和良知的代价。此后,经过治理,经过受众的选择,这些乱象得到了极大的遏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更加注重加强对有偿新闻等的整治和查处,对净化行业风气起到了显著的效果。

  在媒体融合的大背景下,新媒体如不力求传播内容和导向的“真善美”,将遭受无情的淘汰。因此,如何看待和破解这些新问题,是新媒体加速发展突破瓶颈的必由之路。

  新媒体的开放型导致了新媒体发布者的身份值得怀疑,只有追求真实才能树立权威和公信。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媒体不能逾越的职业操守,传播正能量、传播“真善美”,才能建立新媒体公众形象,树立媒介公信力。  

  隋云雁(作者系新疆日报记者)

[责任编辑:林庆霞 ]